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3日上午在京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草案拟增加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据介绍,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建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增加妇幼健康服务、残疾人康复、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等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原题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公共场所应配备急救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